香 蓮 告 青 天 陳世美/呂雪鳳飾 秦香蓮/張麗春飾

“秦香蓮”的故事家喻戶曉,原名《鍘美案》。這齣戲主要是在描述宋代陳美告別妻子秦香蓮入京趕考,高中狀元被招為當窗駙馬。家中鬧饑荒,父母被餓死,秦香蓮攜子女進京尋夫。闖宮得見陳美,陳美不但不認妻,反將秦香蓮母子驅逐出門,令家將韓琪追殺。秦香蓮向韓琪哭告實情,韓琪不忍,放秦香蓮母子一條生路,自己自刎而死。秦香蓮母子逃出三官堂,到包拯處控告陳美“殺妻滅嗣”。包拯召陳美,令秦、陳對質,陳美自恃國戚,強詞狡辯,包拯預鍘陳美...


這時,太后、皇姑趕來勸阻,包拯不顧,最終怒鍘陳美。該劇劇情跌宕起伏,一波三折...
在呂雪鳳與張麗春爐火純青的演唱下,更是令人回味不絕。

台灣傳統戲劇通常以圓滿的結局作收場,但實際的人生往往有著許多殘缺與無奈,善良之人可能窮苦潦倒飽受欺淩而邪惡無恥之徒也可能位居高位;兩情相悅卻未必能夠如願的白頭偕老。但是在傳統戲劇之中是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沒有結局(善惡無報)的結果。觀眾在要求實踐社會正義公理的預期心理下,劇中人物與走向必需有著善惡終有報的正面意義,有情人也必需一定非得要終成眷屬,否則可能會有做戲的要煞,看戲的不煞的情況。


戲劇不但反映人生,也反映當時期人民的價值觀,傳統戲劇幾乎沒有悲劇,這是象徵民眾對圓滿、公理的追求,即使活著無法伸張冤屈,死後都要化成厲鬼報復(尤其是外台戲);縱然今生未能結為連理,死後也要變成蝴蝶雙宿雙飛(例如:一世恨、梁山伯與祝英台、界牌關傳說等);雖然削肉還母刻骨還父之後,都還要得道成仙觀眾才肯罷休。反正無論如何都要實現因果報應才能對觀眾有所交代。觀眾不能苟同不圓滿的結局,更法接受沒有結果的結局。但陳世美與秦香蓮這齣戲的劇情,可說是歌仔戲作品當中的「叛變」之作。

這齣戲在民間流傳久遠,陳世美在民間已成「負心漢」的代名詞,包公也被視為鐵面無私不畏強權的表徵。當東窗事發之後,代表國法的包公堅持要處決陳世美;太后與公主因不願成為寡婦而主張保全駙馬驅逐原配,這是象徵人性的私慾;秦香蓮為成全夫婿自願放棄告訴攜子回鄉,是代表純真的感情,而陳世美為光宗耀祖力求上進,最後落得欺君罔上背棄妻兒。

陳世美的故事重點通常只放在陳世美的負心、秦香蓮的癡心與包公破案的苦心,對那個嫁給陳世美的公主甚少著墨──愛上一個這樣的男人,公主真是面子、裡子全失,她的痛苦想來不會小於秦香蓮;公主後來的人生如何,我們難以得知,不過,這個故事或許有個比較少被人們注意到的愛情教訓:如果可能,也許每個沈浸在美妙愛情中的人(不論男女)都應該想辦法知道你的愛人是如何對待上一個愛人的、他是如何離開的?小心,殘忍很可能並不是獨立事件,而自私,很可能是一種「基因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