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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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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鹿港街道有這麼一段「押韻」句子,像歌謠般的流行著:
本身蔡德芳(鹿港進士同治十三年)
女婿林啟東(嘉義進士光緒十三年)
學生丁壽泉(鹿港進士光緒三年)
後生蔡穀元(拔元光緒初年)
以上引自:〈懷恩感舊錄〉(丁瑞鉠,1986.10 頁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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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科舉制度
秀才、舉人、進士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學位,好比是學士、碩士、博士。
進士相當於博士,是最高的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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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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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才(附生)
> 廩生(非學位)
>貢生(非學位)
>舉人
>貢士
>保和殿覆試列等
>進士
>皇帝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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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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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才(初學)
> 廩生(中學生)
>貢生(大學生)
>舉人 >貢士
>保和殿覆試列等
>進士
>皇帝考試
秀才、舉人、進士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學位,好比是學士、碩士、博士。進士相當於博士,是最高的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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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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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才(縣試>府試>院試)
> 廩生(中學生)
>貢生(大學生)
>舉人省級(鄉試)
>
貢士京師(會試)>保和殿覆試列等
>進士廷試(殿試)>朝考皇帝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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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甄試 |
學位 |
官職 |
說明 |
朝考皇帝考試
翰林院
實習3年“散館”前
新進士受職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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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翰林意味更加出類拔萃,實屬鳳毛麟角。庶吉士猶如今天的研究生,每屆一般揀選8、9人,由侍讀、侍講為其授課,學習滿文、詩賦,學習期間國家給生活補貼。入翰林的進士們3年見習期滿,謂之“散館”。
“散館”前,皇帝親自主持考試,大考翰(林)詹(士),優勝者可能授予
侍郎(副部長)、 內閣學士等職,留在朝中為官,而放外任的,也常有被任命為
知府的。 |
廷試 (殿試)(甲科)
保和殿 |
| 進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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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甲
1~3 |
狀元
1 |
| 榜眼
2 |
| 探花
3 |
二甲
4~10 |
傳臚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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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甲
11~ |
傳臚
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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翰林院
實習3年
“散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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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撰 |
| 編修 |
| 編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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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討、
庶吉士 8,9人
或詹事府官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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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期間國家給生活補貼
庶吉士=今研究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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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於四月二十二日舉行
皇帝拔出前三名作一甲(一等),賜“進士及第”,其餘7人為二甲(二等),賜“進士出身”,其他進士為三甲(三等),賜“同進士出身”。清朝皇帝往往將一、二甲及三甲名列前茅者送到翰林院,狀元任翰林院修撰,榜眼、探花任編修,其他進士任檢討、庶吉士或負責教導皇子的詹事府官員。
殿試二甲、三甲第一名者皆可稱為傳臚,但通常多以殿試第四名,即二甲第一名稱之。
殿試試卷寫法有一定的格式,每份試卷,都須經八位讀卷官閱過,最後擬定前十名進呈御覽,欽定名次。 |
覆試
保和殿 |
貢士 |
覆試列等 |
貢士要經過保和殿覆試,且列等,才有資格參加殿試。
覆試的等第,將來作為進士甲第的依據 |
京師(會試)
三年一科
(鄉試的明年二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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貢士第一名為「會元」,前十名為「元魁」,十一至二十名為「會魁」。
逢丑、未、辰、戌為會試之年。會試考試仍是三場,赴試的舉子,都享受公費待遇,公家應車船,稱為「公車」。中式會試,稱為「貢士」 |
省級(鄉試)(乙科)
三年一科 |
| 舉人 |
解元
1 |
| 經魁
1~6 |
| 亞魁
7~10 |
| 文魁
11~ |
| 武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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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人即為國家承認的具備官員資格的人。
通過了鄉試的舉人,緊接著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師舉行的會試。
鄉試的考場,稱為「貢院」,每次須考三場,日各一場,共三日考完。 |
一定年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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貢元,
拔元, 優元, 副魁(官名)
歲貢,
拔貢, 優貢,
副貢(學名) |
恩元(官)
恩貢(學) |
覃恩之年正貢
1
先賢後人
入國子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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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准貢,
廩貢, 增貢, 附貢, 例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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貢生都是明、清兩代依學生的程度而
設立的,不是學位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大學生。
遇有覃恩之年,例如皇帝登極或其他慶典頒布,各府、州、縣學,以歲貢之正貢(第一名)為恩貢,以次貢(第二名)為歲貢,屬特典,另清代特許「先賢」後人入國子監,也稱恩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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歲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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廩生不是學位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中學生。
廩生出貢,有一定年限,例如清初臺灣府學是每年一貢,臺灣、鳳山、諸羅縣學每二年一貢,彰化初設時四年一貢,到乾隆末才改二年一貢。 |
覆紅榜
(只決定名次) |
秀才
(附生, 生員, 庠生, 茂才, 博士弟子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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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秀才,之後必須再加考一場只決定名次的「覆紅榜」,最後用紅榜公告,被錄取的稱為「進學」,統稱生員,俗稱秀才,另有庠生、茂才、博士弟子員等雅稱。
成績優秀的生員,分發到府學,其餘分發到縣學,早期因臺灣只有一府,所以府學生員全屬臺灣府儒學。光緒間,先設了臺北府,接著建省,在中部又設臺灣府,原來的臺灣府改稱臺南府,情況稍有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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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試只考兩場,即正場與次場「覆考」。
過了覆考這一關,已經是準秀才。 |
府試
提督學政舉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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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試也是考六場,名稱與縣試都相同,縣、府試都及格的考生,才有資格參加提督學政舉行的「院試」,臺灣的提督學政由臺灣道兼任,因而院試也在臺灣府城舉行。 |
縣試
歲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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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三年舉行二次
逢辰、戌、丑、未年,稱為歲試,文武童生並考,
逢寅、申、己、亥年,稱為科試,只考文童生。
縣試第一名稱「縣案首」,有一不成文規定,將來院試必取進為秀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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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基本的功名
每次的考試,都必須經過縣試、府試、院試(學政)三個階段,
考生無論年紀多大,通稱為「童生」
考試時則分「已冠」(十六歲以上)、「未冠」(十五歲以下)兩個層級出題。
縣試共考六場,俗稱一考五覆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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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生
> 準秀才
>秀才(附生)
> 廩生 > 歲貢生(含恩貢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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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科舉制度
廩生、貢生都是明、清兩代依學生的程度而 設立的,不是學位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中學生、大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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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甄試 |
學歷(非學位) |
官職 |
說明 |
| 正貢生(非學位)「歲貢.
恩貢, 拔貢, 優貢, 副貢」 |
| 一定年限 |
歲貢 |
貢元(選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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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必須經過歲試,依次遞補。依序出貢的稱為「歲貢」。
明代之選魁,蓋以補歲貢之乏,故清代歲貢、恩貢也稱選魁。 |
一定年限
(覃恩之年)
(出貢年,朝廷有重大慶典或喜事) |
| 恩貢 |
歲貢
1
(第一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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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賢後人
(入國子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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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元(選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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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必須經過歲試,依次遞補。
出貢的年份,朝廷恰有重大慶典或喜事。
「歲貢」所無的特權,即非有重罪,學政不能呈請革去科名。
遇有覃恩之年,例如皇帝登極或其他慶典頒布,各府、州、縣學,以歲貢之正貢(第一名)為恩貢,以次貢(第二名)為歲貢,屬特典,另清代特許「先賢」後人入國子監,也稱恩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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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酉一選
(十二年考一次) |
拔貢 |
拔元 |
優選者以小京官用,次選以教諭用。
拔元即拔貢,創於明宣宗宣德八年(西元一四三三年),令天下生員(秀才)年齡在四十五歲以上,而未考取鄉試者,特詔考選貢入國子監為太學生,然後任仕之,清高宗乾隆七年(西元一七四二年)改訂為十二年選拔一次,永為定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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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專案呈送 |
優貢 |
優元 |
由地方教官保舉品學兼優生員,專案呈送學政會同巡撫考試。
優元即優貢,清世宗雍正四(西元一七二六年),諭示各省,學政三年任滿,將生員中,實在人品端方,有守有為之士,大省舉四、五人,小省舉二人,送禮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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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極佳的落第者 |
副貢
明代不准貢舉
清代准貢生於太學 |
副魁
(副貢第一名)
(今之備取) |
鄉試卷中,選取文極佳卻因額滿見遺,或極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。
明代為鄉試舉人中式外之成績稍欠者(猶今之備取),另例一榜名曰副榜,張於各省,僅屬詔示,不准貢舉,到了清代對副榜者,准一體作貢生,貢於太學,稱副榜貢生即「副貢」副榜貢生首名者稱「副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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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正貢生
都由捐納而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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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「准貢」、「廩貢」、「增貢」、「附貢」、「例貢」等名目都由捐納而來,視其身分,而名目也不相同。 |
| 歲試 |
(非學位)
廩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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廩生出貢,有一定年限,例如清初臺灣府學是每年一貢,臺灣、鳳山、諸羅縣學每二年一貢,彰化初設時四年一貢,到乾隆末才改二年一貢。 |
覆紅榜
(只決定名次) |
秀才
(附生, 生員, 庠生, 茂才, 博士弟子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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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秀才,之後必須再加考一場只決定名次的「覆紅榜」,最後用紅榜公告,被錄取的稱為「進學」,統稱生員,俗稱秀才,另有庠生、茂才、博士弟子員等雅稱。
成績優秀的生員,分發到府學,其餘分發到縣學,早期因臺灣只有一府,所以府學生員全屬臺灣府儒學。光緒間,先設了臺北府,接著建省,在中部又設臺灣府,原來的臺灣府改稱臺南府,情況稍有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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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試只考兩場,即正場與次場「覆考」。
過了覆考這一關,已經是準秀才。 |
府試
提督學政舉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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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試也是考六場,名稱與縣試都相同,縣、府試都及格的考生,才有資格參加提督學政舉行的「院試」,臺灣的提督學政由臺灣道兼任,因而院試也在臺灣府城舉行。 |
縣試
歲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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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三年舉行二次
逢辰、戌、丑、未年,稱為歲試,文武童生並考,
逢寅、申、己、亥年,稱為科試,只考文童生。
縣試第一名稱「縣案首」,有一不成文規定,將來院試必取進為秀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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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基本的功名
每次的考試,都必須經過縣試、府試、院試(學政)三個階段,
考生無論年紀多大,通稱為「童生」
考試時則分「已冠」(十六歲以上)、「未冠」(十五歲以下)兩個層級出題。
縣試共考六場,俗稱一考五覆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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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的科舉制度,大約濫觴於隋代,歷經唐 宋、元各朝發展,乃成為國家取士用人的正途。到了明代,制度愈形縝密,並創出一套以羈糜牢籠儒生的八股制義文體,清代又因襲前明遺規,辦理更為嚴苛。有人形容科舉是中國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間煉獄,一點也不為過。清朝末年,海運大開,西洋文化隨之而來,所謂「代聖人立言」的八股文辭,已經不合時宜,清廷就在光緒三十一年(1906)頒布了開辦學堂、停止科舉的詔令,於是上一年的「甲辰(1905)正科」,就成為科舉制度的絕響了。
停止科舉考試,迄今將近百年,當年曾身歷其境的儒生,早已凋零殆盡,但社會上一些與科舉有關的名詞,仍常掛在人們的嘴邊,甚至習俗上也會受到若干影響。當然時代在變,科舉考試的一些弊病,無可否認的,在現代社會中仍改頭換面,形成受人詬病的「新科舉」,然而在沒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,即使是幾乎可與古代科舉劃上等號的各項考試,還會是許多人的夢魘。
以上引自:http://home.netvigator.com/~ivan/shooter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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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舉名詞:
清代各府縣儒學生員,俗稱秀才,為科舉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,有了秀才資格,才能參加省級的舉人考試(鄉試)。秀才考試又稱小試或童子試,每三年舉行二次。逢辰、戌、丑、未年,稱為歲試,文武童生並考,逢寅、申、己、亥年,稱為科試,只考文童生。每次的考試,都必須經過縣試、府試、院試(學政)三個階段,考生無論年紀多大,通稱為「童生」,但考試時則分「已冠」(十六歲以上)、「未冠」(十五歲以下)兩個層級出題。縣試共考六場,俗稱一考五覆,縣試第一名稱「縣案首」,有一不成文規定,將來院試必取進為秀才。
初進學的秀才,稱為附生,附生陞廩生,廩生陞歲貢生(含恩貢生),都必須經過歲試,依次遞補。廩生出貢,有一定年限,例如清初臺灣府學是每年一貢,臺灣、鳳山、諸羅縣學每二年一貢,彰化初設時四年一貢,到乾隆末才改二年一貢。這些依序出貢的貢生,便稱為「歲貢」,假如出貢的年份,朝廷恰有重大慶典或喜事,則這年的歲貢,便稱「恩貢」,恩貢有一項歲貢所無的特權,即非有重罪,學政不能呈請革去科名。正途出身的貢生,另有「拔貢」、「優貢」、「副貢」三種。拔貢逢酉一選,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,優選者以小京官用,次選以教諭用。至於優貢,則是由地方教官保舉品學兼優生員,專案呈送學政會同巡撫考試,非常難得。副貢是由鄉試卷中,選取文極佳卻因額滿見遺,或極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,稱為副貢。正途五貢之外,又有「准貢」、「廩貢」、「增貢」、「附貢」、「例貢」等名目,都由捐納而來,視其身分,而名目也不相同。
從前的舉人考試,三年一科,正式的名稱叫「鄉試」,也雅稱為「乙科」,考上的就是舉人了。鄉試都在各省省會舉行(每年秋八月)。鄉試的考場,稱為「貢院」,每次須考三場,日各一場,共三日考完。
通過了鄉試的舉人,緊接著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師舉行的會試。會試和鄉試相同,都是三年一科,逢丑、未、辰、戌為會試之年。會試考試仍是三場,赴試的舉子,都享受公費待遇,公家應車船,稱為「公車」。中式會試,稱為「貢士」,貢士第一名為「會元」,前十名為「元魁」,十一至二十名為「會魁」。貢士要經過保和殿覆試,且列等,才有資格參加殿試。覆試的等第,將來作為進士甲第的依據。殿試也叫廷試,例於四月二十二日舉行,地點仍是保和殿,殿試試卷寫法有一定的格式,每份試卷,都須經八位讀卷官閱過,最後擬定前十名進呈御覽,欽定名次,一甲共三名,依次為狀元、榜眼、探花,其他七名列入二甲。新進士受職前,又須經過朝考,朝考分三等,一等第一名稱「朝元」,之後核計覆試、殿設、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職,優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,俗稱「館選」。
武科考試:
其次,附帶略談清代的武科考試,武科的應試階段與科名,大抵與文科相同。如通過院試為武生員,武生員通過鄉試為武舉人,武舉人通過會試、殿試為武進士,一甲的三鼎甲,也分別稱武狀元、武榜眼、武探花,其他一切儀注,也都與文科無異。文武之間的差異,最主要在於武科沒有廩生、貢生階段,另外武舉人直接應殿試,也忽略了貢士階段,當然更沒有翰林這項榮銜了。武試,所考項目以武技為主,童試分內外場共三場,先考外場,第一場考馬射,第二場先考步射,通過這後,再試硬弓,次試刀、石(技勇)。外場之後,接著考第三場,默寫武經,但實際上考生多不識字,終至流於形式,或乾脆請人代寫,形同虛設。武鄉試、武會試、殿試,仍不出馬步射、硬弓、刀、石範圍,只是過程更為嚴苛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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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科舉選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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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明清科舉制度,讀書人考取縣學者,為“秀才”,秀才通過每3年一次的“鄉試”,取中者為“舉人”,舉人即為國家承認的具備官員資格的人,享受國家俸祿。舉人再進一步參加每3年一次在北京中央政府禮部舉行的“會試”,取中者即為“貢士”,貢士到宮中參加皇帝親自主持的“殿試”,取中者即成為“進士”。在清朝,前十名進士的考卷呈皇帝御覽,皇帝拔出前三名作一甲(一等),賜“進士及第”,其餘7人為二甲(二等),賜“進士出身”,其他進士為三甲(三等),賜“同進士出身”。清朝皇帝往往將一、二甲及三甲名列前茅者送到翰林院,狀元任翰林院修撰,榜眼、探花任編修,其他進士任檢討、庶吉士或負責教導皇子的詹事府官員。因此,入翰林意味□更加出類拔萃,實屬鳳毛麟角。庶吉士猶如今天的研究生,每屆一般揀選8、9人,由侍讀、侍講為其授課,學習滿文、詩賦,學習期間國家給生活補貼。入翰林的進士們3年見習期滿,謂之“散館”。“散館”前,皇帝親自主持考試,大考翰(林)詹(士),優勝者可能授予侍郎(副部長)、內閣學士等職,留在朝中為官,而放外任的,也常有被任命為知府的。
科舉制度自有其弊端,但確也是能夠采取的最公平的制度。盡管有不少優秀人才被埋沒,但還是最大限度地選拔了人才。翻開唐詩,從王勃、楊炯、駱賓王、蘇味道、杜審言,到韓愈、柳宗元、元稹、白居易、杜牧、李商隱,著名詩人大多進士出身。宋代民族英雄文天祥、詩人張孝祥,都是狀元。明初文學泰斗楊榮、楊(水加縛右)、楊士奇,文學家李東陽,清代主編《康熙字典》的陳廷敬、高士奇、朱彝尊、大學問家紀曉嵐,都是進士,也基本都曾入過翰林。“翰林院的文章”絕非虛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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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舉名詞參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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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前懸掛表彰匾額,其匾額文字則依學位之等級而有所差別。
茲. 舉實例述於下:貢生:「恩魁」、「貢元」、「拔元」;舉人:「文魁」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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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某年當貢』。貢是貢生。廩生、貢生都是明、清兩代依學生的程度而 設立的,不是學位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中學生、大學生。但是受到國家照顧,由國家發給他生活費用。從前生活費用是發米,而米多的、吃不完的可以賣錢,相當於實物配給。而現代則用貨幣來代替食物,是方便多了。
至於秀才、舉人、進士,相當於我們現代的學位,好比是學士、碩士、博士。進士相當於博士,是最高的學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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